一、作品要求
1、近年来完工的,并且未参加过国家级评比的完整作品;
2、报名作品的材质限定为软玉、翡翠、玛瑙、岫玉、独山玉、绿松石、青金石、琥珀、珊瑚、象牙、煤晶、水晶、黄龙玉及各类宝石、寿山石、青田石、巴林石、昌化石等;
3、参赛作品产权归属无争议,作品创作署名权无争议;
4、参赛作品涉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现内容健康向上,不触犯民族和宗教禁忌。在材质、体量、创意、做工等方面有独特之处,能体现中国当代玉雕、石雕艺术的发展水平;
5、同意主办单位对作品进行展出、拍照、宣传、出版并享有出版物的著作权。
二、评选程序
1、全国征集作品(递交文字和图片资料);
2、作品初评;
3、向初评入围作品获得者发送入围通知书;
4、作品终评(需将入围作品送到北京参加终评);
5、北京展出(每年11月份中国国际珠宝展期间);
6、展出期间组织隆重的颁奖仪式;
7、组织部分获奖作品参加其他城市的巡展;
8、组织部分获奖作品参加定点专场拍卖;
9、出版“天工奖”作品典藏集。
三、奖项评选
1、初选入围的方法
广东地区的作品在当地集中以实物进行初评。相关事项请留意各地协会及中宝协网站信息公告。
广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与中宝协共同组织中国玉雕石雕作品天工奖入围作品评定。入围通知书由中宝协统一寄发。
2、参评所需资料
(1)《2012“天工奖”参赛作品报名表》1份及作品文字说明;
(2)每件作品7吋以上光面彩色照片(不要塑封)。
(3)使用数码相机(非手机)最高像素拍摄的电子版照片。
注:报名表、文字说明和洗印的照片请通过邮寄方式;电子文件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email protected]邮箱(欢迎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参加初评报名的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3、奖项设立
“天工奖”分别设立金奖、银奖、铜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工艺奖、优秀作品奖。
2012年“天工奖”参赛作品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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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材质 |
尺寸(厘米) |
估价 |
设计、制作 |
产权所有者 |
编号(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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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评单位 |
报名人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电子邮件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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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编号外,请务必完整填写以上每项内容,以便组委会能及时与您联系。 |
1、请将报名资料按分区办法的要求直接报送至各分区的相关机构。 |
2、因评选活动需留存资料,请自留底稿,报名资料不再退还。 |
3、报名人可填写作者、产权所有者或活动组织者。 |
4、提供一个经常使用的电子邮箱会给您报名、参评和其它事务的联系带来很大帮助和便利。 |
5、资料不全无法正常联系到您,可能会错失参加终评的机会。 (此表格可复印,作品简介请另附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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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 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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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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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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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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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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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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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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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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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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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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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表格.doc规则及注意事项.doc
天工奖及玉魂奖
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作品(照片)
(作品名称)
声明:本申报作品系本人(企业)创作,未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填报信息真实有效。
作者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