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暨2013年中国玉石雕刻作品“天工奖”入围作品初评工作现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条件
1、近年来完工的,未参加过国家级评比的完整作品,作品材质应为天然玉石。
2、作品产权归属无争议,创作署名权无争议。
3、作品涉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现内容健康向上。
4、作品材质、体量、创意、做工等方面有独特之处,能体现广东文化特征,体现中国当代玉雕艺术的发展水平。
5、同意评审组织单位对作品进行展出、拍照、宣传、出版,并享有著作权。
二、申报及初评
1、申报人可以直接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申报,也可以在当地宝玉石协(商)会申报。申报工作在7月30日前截止。
2、每人申报作品最多限三件以内(含三件),申报材料包括:
(1)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申报表纸质材料三份(含创作人员承诺),电子材料一份。
(2)申报作品7吋以上光面彩色照片(不要塑封)三张,彩色照片为使用数码相机(非手机)高像素拍摄的电子版照片。
(3)作品寓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作品名称、文化寓意、创作周期等)。
3、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
三、评奖标准
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评奖依据《广东省玉石雕刻艺术品评定通则》(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1092—2012)。
中国玉石雕刻作品“天工奖”入围作品初评,按“天工奖”评奖标准进行。
四、评选程序
1、 征集作品( 6月-7月报名,递交文字和图片资料)。
2、作品初评(8月1日-10日)。
3、发送作品入围通知(8月20日前)。
4、入围作品广州展出(展出时间为9月6-11日)。
5、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作品终审(展出期间)。
6、中国玉石雕刻作品“天工奖”入围作品初评(展出期间)。
7、9月10日组织隆重的“玉魂奖”颁奖仪式。
8、出版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典藏集。
五、奖项设立
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分别设置:
1、作品综合奖。作品在设计、工艺、创意等方面均为优秀者,分别颁发金奖、银奖、铜奖。
2、作品单项奖。作品在设计、工艺、创意等某方面有突出特色者,分别颁发最佳创意奖、最佳工艺奖。
3、组织奖。对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颁发最佳组织奖。
六、终评办法
由“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的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终评,评审委员会原则上不少于9位专家。
七、评审监察
设立3人监察组,对评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评审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八、奖励办法
1、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由组委会向获奖作品颁发证书或奖品。
2、由主办单位将获奖作品编辑出版典藏图册,向社会宣传、推荐作品,引导收藏,宏扬广东玉雕文化。
九、“天工奖”入围作品初评
中国玉石雕刻作品“天工奖”入围作品初评工作结合广东省玉雕作品“玉魂奖”活动进行。省宝协与中宝协共同负责广东地区“天工奖”入围作品评选工作。入围作品由中宝协指定初评评委统一按照“天工奖”的评选标准进行选拔,不与其他评选活动相关联。
中宝协不再从其他渠道接受广东地区的送审作品。
十、展出地点与时间
1、送展和展出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华林国际C馆6楼(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301号)。
2、展出时间:9月3-5日展品送展、布展,9月6-11日展出。
3、开幕式:9月6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荔湾区隆重举行。
十一、作品拍卖
本次活动展出结束后,拟组织获奖作品拍卖,如同意参加拍卖者,可和本会确定。
十二、联系方式
1、广东省玉石雕刻作品“玉魂奖”活动的日常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王其钦,联系电话:020-37654355 13434343671。
2、作品申报:
联 系 人:范成瑜 孟志强
联系电话:020-87660836 13609789186
020-87668821 15918702874
传 真:020-87668821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9号地质资料楼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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