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神论在中国古代美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对艺术创作与欣赏有深远影响。它萌芽于汉代,东晋顾恺之把它作为美学原则予以确立。
传神论诞生的文化背景
六朝绘画以人物为主,玄风大振中,人们议论、品评、欣赏人物,重神而不重形。《世说新语·赏誉》载:
王戎云:“太尉(谢安)神姿高彻,如瑶林琮树,自然是风尘外物。”
王平子曰太尉:“阿兄形似道而神锋太隽。”
庾公曰中郎:“神气融散,差如得上。”
魏晋士大夫向慕风神,只要风神高逸,形骸可以被遗忘。《晋中·阮籍传》说:“当其得意,忽忘形骸。”后人以此为“魏晋风度”,影响至今。
重神忘形的标准,对艺术鉴赏产生了深远影响,所谓神气、风骨、风力都是指作品的精神气概。由是一种新的美学标准在魏晋诞生,并由重神忘形引申出神似、形似之论。在绘画和书法理论中,形神评述颇多,王弼《周易略例·明象》云:“故立象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 顾恺之的“传神论”便在这种背景下产生。
顾恺之“以形写神”的美学内涵
顾恺之,字长康,晋陵无锡人,东名画家、理论家。著有《论画》、《魏晋胜流画赞》、《画云台山记》三部理论著作。顾恺之对中国绘画理论最重要的贡献就在于提出了“传神论”的艺术思想。
顾恺之对绘画艺术反映生活的理解,首先体现在对对象神情的捕捉上。南朝刘义庆《世说新语·巧艺》载:“顾长康(顾恺之)画人,或数年不点目睛。人问其故,顾曰:‘四体妍媸,本无关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
又载:“顾长康画裴叔则,颊上益三毛。人问其故,顾曰:‘裴楷俊朗有识具,正此是其识具。’看画者寻之,定觉益三毛如有神明,殊胜未安时。”从顾恺之的宋摹本《女史箴图》和《洛神赋图》中可以大致领略到顾恺之写神的高妙。
顾恺之的人物,体态美妙,形象生动,“似欲行者”。《画断》曰:“象人之美,张(僧繇)得其肉,陆(探微)得其骨,顾(恺之)得其神。神妙亡方,以顾最。”。南齐谢赫在《古画品录》里称赞顾恺之的绘画“格体精微,笔无妄下”。可以说,正是如此严谨的创作态度成就了顾恺之的绘画艺术。
顾恺之的“以形写神”是通过“对”来达到目的的。对顾恺之而言,既有观察对象之意,又反映出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一种凭借关系。因为事物的“神”(精神生命)不能从其表面直接获取而必须深入其内部,所以顾恺之主张画家观察“对象”时要“实对”(深入对象的内在实质),要在对象的形象描绘中体现出对象的内在实质——神。
顾恺之在《论画》中说:“以形写神而空其实对,荃生之用乖,传神之趋失矣。空其实对则大失,对而不正则小失,不可不察也。一像之明昧,不若悟对之通神也。”“实对”就是审美主体能够洞察审美对象的内在本质。“悟对通神”就是消解主客体之间的隔阂,从而达到“物我合一”的境界,获得“迁想妙得”的意趣。当然,在绘画,尤其是人物画中,画家对“神”的刻画是最难的。顾恺之在《魏晋胜流画赞》中云:“凡画,人最难,次山水,次狗马。台榭一定器耳,难成而易好,不待迁想妙得也。”对于人物画,顾恺之主要从人物的“体态”和“气势”两方面加以阐述。“体态”和“气势”是一个对象的两个方面,不可分割。“体态”和“气势”包含了造型艺术中“空”和“时”的观念。
“体态”是有形可状、可视、可感的,属空间范畴;“气势”是内在的,因时而转,变化多端,属时间范畴。一幅画上,“体态”和“气势”构成了人物神情的全部。毫不夸张地说,只要领会了这一点,我们也就大致掌握了顾恺之的绘画理念。
顾恺之的“传神论”在艺术史上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对以后的绘画批评与鉴赏鉴,乃至文学、书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